新闻中心讯(组织人事处 郭琪供稿 党委宣传部报道)2019年3月25日,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《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暂行规定(试行) 》政策,凡是于2019年3月22日后,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,每人每月可领600至800元的安居补助款项,最多发放24个月。
自政策出台以来,我校积极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,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报,至今已为第一批符合安居补助申报条件的19位教职工申请成功,补助金额共计156000元。目前,第二批安居补助也正在积极申报中。
我校一直以来对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十分重视,力争做到吃透政策精神,积极宣传讲解,让更多人才知晓政策、理解政策、及时享受政策红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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